关于卫健委领导班子调整的问题,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卫健委领导班子调整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卫健委医政处职责?
医政科职责:
一、研究指导全市医疗机构改革,草拟本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、并负责实施监督管理;依照法律、法规、监督管理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;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;依法监督管理特殊药品的临床使用;组织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的紧急救护。
二、组织协调重大疾病的调查、研究;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办证、核验和医疗市场的行政执法监督;开展医疗安全教育,依法受理医疗事故的鉴定申请和处理;指导全市医学教育工作,负责医务人员培训,医师、护士登记注册;负责组织卫生下乡和义诊工作,指导干部保健工作。
三、研究拟定本市中医、中西医结合、中医中药及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和政策;负责对全市各类中医、中西医结合、民族医疗的继承与创新。
卫健委医政处的工作职责如下:
1、负责医疗机构的注册、登记、审核、办发证工作。
2、负责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的督导与管理。
3、负责全市临床用血监督与管理。
4、组织执业医师考试、注册、办发证工作。
5、督促医院护理管理工作。
6、负责医务人员准入管理,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管。
卫生院院长任命条件?
1.基本条件
(1)卫生系统内在编在岗人员。
(2)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。
(3)现实表现良好,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。
(4)身体健康,无不良嗜好。
(5)服从组织安排。
2.学历要求
(1)选聘院长的人选
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。
(2)选聘副院长的人选
具有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。
3.任职年限
(1)选聘院长的人选
须在乡镇(街道)卫生院副院长岗位工作满两年;
(2)选聘副院长的人选
须在县内卫生系统内工作满三年在编在岗人员。
4.年龄要求
选聘院长人选的年龄在50岁及以下;选聘副院长人选的年龄在45岁及以下(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50岁)。
5.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参与公开选聘
(1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(2)涉嫌违法、违纪正接受审查的;
(3)受党纪、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;
(4)其他按规定影响聘用的。
卫生院院长属于股级干部,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考察提名,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文任命。
卫生院院长首先要是正式干部,具备一定的文化,有专业知识,能带领院内职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要政治素质过硬,服从组织领导,听从地方政府工作安排。
到此,以上就是关于卫健委领导班子调整的内容,希望卫健委领导班子调整的2点整理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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